被告人仅获刑5年半岁女婴性侵案被“轻判”背后(3)

发布时间:2015-12-15 18:02 【来源:

来源标题:被告人仅获刑5年半岁女婴性侵案被“轻判”背后

庭审模拟令嫌犯“崩溃”

“拖延”战术没能起作用

案件发生后的半年间,正赶上《刑法》九的修订。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援助律师便寻找对策。“如果定猥亵儿童罪,根据《刑法》八的规定,最多判五年。因不存在‘聚众’和‘在公共场所当众’情节。”李桂梅说。

舆情显示,该案经媒体披露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一家社交网站的话题“六个月女婴遭强奸”,在5月21日(一审开庭日)12点的阅读量为423.3万,讨论量为7300多条,到了9月22日(二审开庭日),阅读量激增为3425万,讨论量超过6.8万条。

“我到公诉人处复印案卷材料时,检察官说她刚接手这起案件时,在办公室骂了两天,甚至不能立即去提审被告人,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余华坤透露。

丫丫性侵案,以其受害人年龄之小、侵害后果之严重、侵害手段之残忍,创下多项之最。按现行猥亵儿童罪量刑,5年刑罚,明显与其犯罪性质之恶、社会影响之大,不成正比。

  如何能让犯罪嫌疑人罪当其罚?

作为湖南省第十二届妇代会代表,李桂梅开始通过妇联系统逐级反映,并通过全国妇联,向最高法通报此案。

全国妇联在高度关注的同时,给了律师一些建议:一是寻找涉嫌强奸的证据,二是尽量“拖一拖”,等到《刑法》九出台,它可能会破解量刑较轻困局。虽然她们清楚,依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重判会有障碍,但还是决定采用“拖延”战术。

5月21日第一次开庭时,余华坤以涉案物证必须出示原件为由,“逼迫”法庭不得不休庭。6月30日第二次开庭时,她们又刻意“预制”了再次休庭的理由——丫丫的妈妈不通晓汉语,要求法庭提供柬语翻译。

不过,这次“人为制造”休庭的计划落空了,法院当庭便作出了宣判。

虽然丫丫个案没能突破,但由此而起的立法推动却不容小觑。一直致力推动《刑法》关于强奸罪和猥亵罪构成要件修改的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针对丫丫案遇到的法律瓶颈,第一时间在中国人大网上提交“修法”建议:在《刑法》九中,务必能在列举的“聚众”和“在公共场所当众”这两种加重处罚情节外,增加“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兜底条款。这一建议后被新法采纳。

赔偿诉求未获法院支持

9月23日,南平市中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在刑事和附带民事部分,全部维持了一审原判。这意味着,除了被告人五年的刑期没有改变外,受害人民事部分提起的30万元迁居费及50万元后续康复费,总计80万元赔偿诉求,因为没有证据支持,没有判得一分钱。

“分文没有的民事赔偿,让我的家人很难接受,虽然我知道刑事部分已经是‘顶格’判决。”徐云弟称。

北青报记者走访发现,徐云弟一家,至今仍然住在三四十年前的老房子,门口还是土坯搭成。而村内很多人都盖起了楼房。进入他的婚房,里面的陈设更为简单,唯一的家具简易衣柜还是表哥用剩的,“结婚时只添了床和电视。”徐云弟说。

因为家贫,徐云弟和哥哥多年来迟迟没能娶亲,后经人介绍与媳妇成家时,已是35岁“高龄”。平日里,他靠种田和经营茶园营生,插空种些山笋和板栗树。“一年的收入也就几万元,今年赶上板栗歉收,只能赚个两三千元,而往年能有一万多元的收入。”

屋漏偏逢连阴雨。妻子产后第四天,60多岁的老父亲上山施肥,一脚踏空摔落,背上的农药压塌了老人的脊椎,叠套的脊柱最终只能靠钢板和钢钉固定。两万多的手术费,花掉了全家一年的收入。

徐云弟向北青报记者坦承,事发后,他的姨父曾和徐浩家人谈过赔偿问题,因为数额问题没有谈拢。

“徐浩家最终只肯出到6万元,并且要求我们不能报警。这和我们的想法有很大差距,我认为起码得要10万元。”徐云弟的姨父告诉北青报记者。

“我是不会要这笔赔偿金的,即使对方给了,我也会坚持报警。否则我将来无法面对我女儿、无法给她交代。”徐云弟说他对自己的选择,至今不后悔。

得知丫丫的案情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万珏透露:全国律协未保委下设有“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会对家庭贫困、权利受到侵害却无法得到实际赔偿的未成年人,给予小额资助。

“虽然这笔钱的上限只有2000元,但它多少是对受害人及家人的一种慰藉。”余华坤律师说,他们正向有关方面申请,为丫丫家人争取这笔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