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6年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资格线公布

发布时间:2016-07-29 18:43 【来源:

[摘要]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4C1合格,总分在200分及以上,且选测科目等级符合拟报考院校要求。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考生文化总分在20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90分及以上;艺术类(美术省统考)考生文化总分在16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50分及以上;艺术类(音乐省统考)考生文化总分在16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15分及以上;艺术类(编导联考)考生文化总分在200分及以上,专业联考成绩在160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文化总分在160分及以上,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