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较低,每人每月不足百元

发布时间:2017-03-14 23:47 【来源:澎湃新闻】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通报2016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指出该政策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仍有个别实施县未落实到位;补助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实施县的补助标准相对较低。教育部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提高补助标准,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

通报指出,2016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将新疆阿克苏地区列为连片特困地区,故连片特困地区县数由2015年699个增至708个。截至2016年底,共有684个县已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率为97%,比2015提高15%。

684个实施县中共有乡村学校8.3万所,乡村教师135.5万人,其中8.1万所学校的 129.5万名教师享受补助,学校和乡村教师的覆盖率分别为98%和96%,比2015年分别提高2%和4%。

多数省份在连片特困地区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如:广西、宁夏将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区);重庆将实施范围扩大到除主城区及新区外的所有县区;甘肃将17个省级贫困县纳入实施范围;湖南将实施范围扩大到83个县(市、区);四川、河北、吉林、新疆兵团也大幅扩展了政策覆盖面。

2016年,各地共投入补助资金44.3亿元,比2015年增加9.9亿元,提高28.8%。17个省份提高了经费投入,甘肃、贵州、湖南、四川、河南分别投入资金5.0亿元、5.0亿元、4.7亿元、4.5亿元、3.6亿元,五省投入资金总量占各省投入资金总量的51.5%;云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投入资金增幅较大,分别比上一年增加3.3亿元、3.1亿元、2.9亿元、0.9亿元、0.5亿元。

2016年,各地人均月补助标准为284元,比2015年增加22元,提高8.3%。实施县中,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400元的占25%,200-400元的占59%,200元及以下的占16%。与2015年相比,400元及以上所占比例提高11%,200元及以下所占比例下降14%。18个省份提高了人均月补助标准,新疆兵团、宁夏、四川、青海、湖南人均月补助标准较高,分别为619元、507元、442元、426元、407元;青海、宁夏、云南、兵团、甘肃人均月补助标准增幅较大,分别比上一年提高313元、271元、251元、242元、171元。

通报指出,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政策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仍有个别实施县因财政预算原因,未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此外,一些省份乡村教师受益面比较窄,少数省份不足90%。

二、补助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实施县的补助标准相对较低,其中人均月补助标准在200元以下的县占16%,有的甚至还不足100元,难以起到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作用。除了补助标准较低外,一些地方在制定补助标准时,未充分考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没有较好地体现差别,对教师的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三、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省份对上报工作重视不够,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6个省份未按时报送年度实施情况及工作计划等材料;7个省份在多次催促的情况下,依然未能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展;9个省份未按要求报告政策宣传和公开公示情况;个别省份对各县市报送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错报、漏报等现象。

教育部为此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点督查,尽快实现全覆盖。各地要力争2017年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县全覆盖,并进一步扩大乡村教师受益面。对未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县全覆盖的地区,教育部将开展重点督查。

二、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标准,充分发挥政策效益,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省份,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使更多的乡村教师享受这一政策,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

三、健全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分级负责,逐层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要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公示补助实施情况,当地教育部门网站要对教师申领情况进行常年公示。

四、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有效。各地要高度重视数据报送工作,务必严格审核,层层把关,要按照要求和时限保质高效地报送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无误。对提供虚假数据,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尊师重教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