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观点:创业要找“臭味相投”的人

发布时间:2016-06-16 08:58 【来源:

  岳晋平曾经问某公司的副总裁:“为什么你们公司能够在香港上市?”

  话由是最初接触这个公司时,他发现公司的创始人连怎么给监管部门电话咨询都不会。可是经过几年的发展,这家公司已经扩展到了4000人的规模。

  这位副总裁回答说,最核心的要件是“5个创始人不计得失地在一起工作了3年”。

  “这看起来似乎很容易,但能做到真的很难。谁没有私心呢?”近日,岳晋平以这个故事为例,向20余家科技型初创企业讲述如何“聚人”以求成功。

  岳晋平是华博资讯合伙人,专长于组织与岗位管理体系设计、战略性薪酬体系设计、绩效管理体系设计等工作。

  这里是“LC人才港”沙龙。该沙龙由中关村领创金融公司联合中关村人才协会创新创业专委会、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创酷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旨在就企业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人才问题展开指导。

  人才对于创业企业的重要性凝聚在这样一句话里:99%的创业企业之所以死掉,主要是因为人的问题。有调查结果表明,在亚太地区,近50%的企业正在遭受人才短缺的“蹂躏”。而“和什么人在一起”已经成为创业者第一要务,其重要性甚至不亚于选人生伴侣。

  岳晋平以自己的经历来说明,如果要找合伙人,其他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气场合不合。“第一,看着顺不顺眼;第二,聊得顺不顺利;第三,说得热不热乎。有一个词叫‘化学反应’,中国话叫‘一见钟情’。对于企业的最初阶段,价值观一致是最核心的问题。大家要在同一个世界、做同一个梦才行。”

  在他看来,创业企业首先重要的就在于价值观塑造。如果企业负责人只知道忙业务,那么这个企业离倒闭已经不远了。“作为CEO,你的工作是让其他人和你同呼吸、共思想,把做不到的人淘汰掉,留下死忠分子,这样珠穆朗玛峰也能上去。当投资人看到这样的团队,不会不投钱给你”。

  因此,岳晋平强调,创业一定要找“臭味相投”的人一起干。

  不过,“臭味相投”并非全权一致。一堆技术大拿未必就更能创新、更能成事。在岳晋平看来,创业企业合伙人比较好的搭配是这样的:第一,CEO是特有激情、有想象力、能够忽悠的人,即人格魅力得有,其他人愿意追随;第二,要有一个技术尖子,够专注,眼里无他事;第三,来自国企的资深工会干部或者党委书记,能持重,会做思想工作,有人头脑发热时他能在一旁敲打一下。

  联想大学院长孔庆斌也持类似的观点。他也强调,创业企业的人必须有相同的“志向”,因为不同的“志向”会有着不同的准备,进而导致不同的过程和结果。

  孔庆斌经常讲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如果想在海边钓鱼,只要买十几米的鱼竿就够了;如果想到几十海里的海面上钓鱼,那就得有快艇;如果想去外海钓鱼,那么机械船必不可少。“做某个产品,还是做长期企业是完全不同的。挣点钱改善生活,和做一番事业在某个领域里数一数二,完全不同”。

  为了让“志向”始终趋同,他认为,合伙人之间以及对员工都要定期“思想对标”,不断地磨合,不断地吐故纳新,用利益、愿景把大家长期凝聚在一起,让企业保持积极的形态。

  然而,即便“臭味相投”,即使不断地“思想对标”,仍然有尴尬时刻,这时就急需用法律规避风险。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顾问孙爽说,创业企业面临的一大困难就是法律知识的欠缺,有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干了几年还不懂劳动法。曾经有专业的“劳动碰瓷儿”的群体,他们可以在几个月内连告十几家创业公司,且都以胜诉告终。

  当然,最难过的还是“散伙”。他举了一个案例,有4个好哥们儿一起创业,起初关系非常好,不分你我,公司也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有一天,为了分钱的事儿,大家红了脸,起了争执,其中一人转身就把自己的公司告了,要求双倍工资补偿。虽然没有劳动合同,可是有事实劳动关系,结果公司败诉,遭受重创。

  “从数据上看,创业企业遇到的劳动争议数量少,但是频率并不低,而且一旦遇到就会伤筋动骨。因此,企业再小,也要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储备和相当完善的规章制度,不能一个财务大姐把行政、人力都兼了。CEO不能光关心销售量有多大,产品研发到哪一步。”孙爽建议,所有的创业企业要想走得远、走得稳,即使没有独立的法律部门,最起码也要熟稔以下三部法律法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记者 董伟)